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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市2万元征集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宣传语

作者:标志征集 来源:温岭新闻网 日期:2012-9-7 17:39:00 人气:

2012年9月5日,浙江省温岭市征集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宣传语,一等奖2万元,截止日期2012年10月10日,广告语征集规则如下:

温岭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征集规则公告

  温岭,位于浙江东南沿海、长三角城市群的南翼,是中国大陆第一缕阳光首照地。全市陆域面积926平方公里,人口119万,是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县(市)之一。海域面积1097平方公里,三面临海,有大小岛屿170个,海岸线长317公里,是全国海洋捕捞总量最大的县(市)。温岭块状经济发展蓬勃,是中国帽业名城、中国鞋业名城、中国小型泵业名城、中国小型空压机之都,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温岭还是一座充满传奇、敢为人先的新兴城市,是中国股份制经济发祥地,是民主恳谈的诞生地。温岭人文历史深远,境内有距今2000多年的东瓯古国遗址,有流传久远的石夫人的动人传说,有世界最大的人工开凿石硐群,是南宋著名诗人戴复古的故乡。
  为更好地彰显温岭城市特色,弘扬温岭城市精神,提炼温岭城市符号,塑造温岭城市形象,凝聚市民归属感和认同感,温岭市人民政府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希望关心和支持温岭的各界朋友踊跃参与。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温岭城市形象主题口号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温岭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征集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国籍或注册地不限。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三、征集时间

2012年9月5日—2012年10月10日。

(应征作品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网上提交的作品,以网上记录的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1. 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应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感染力、吸引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对外宣传效果,使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接受并认知。
2. 主题突出,寓意深远,文字精炼,琅琅上口,易于记忆,主题词一般不超过10个字,并附有创意内涵的文字解读(1000字以内)。
3. 适宜在各种媒体传播,包括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户外广告、手机等。
4. 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作品,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应征作品内容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文件提交

本次温岭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接受邮寄、当面递交、网上递交三种方式。邮寄时应征者提交文件请自行密封,包装表面请注明“温岭城市形象标识征集”。
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温岭市行政中心)1307室
收 件 人:徐勇兵
电 话:0576—86223901(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邮 编:317500
电子邮箱:6052325@163.com  QQ:369876546
这是本次征集活动指定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无效。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承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评审及奖励办法

1.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由主办方组织评委会对征集到的城市形象主题口号稿件进行认真筛选和论证,选出5件候选最终获奖作品,并确定1件作为温岭城市形象主题口号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注:若无合适的,温岭城市形象主题口号作品可空缺,但仍以优秀设计奖作品进行奖励),其余4件则成为优秀设计奖作品,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2. 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公布。    

七、其他说明

1. 主办方拥有温岭城市形象主题口号的最终决定权。
2. 主办方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3.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原文详见温岭新闻网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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