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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标志征集3000元奖金

作者:标志征集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日期:2013-1-8 16:29:00 人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10周年院庆标志征集的通知

各单位:

  2013年,学院将迎来10周年院庆,这是学院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也是学院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新起点。
为充分阐释我院文化内涵,展现10周年院庆的文化视觉形象,现特向全院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以及关心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10周年校庆标志。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院新闻宣传中心  文化产业系
二、征集要求:
1.院庆标志设计应简洁、大气、富于现代感,围绕“世纪协和 十年院庆”的主题,具有较强的视觉传播效果。
2.校庆标志设计应易于识别,适合于各种媒体宣传,便于在院庆纪念品和相关印刷品上标记或在其他院庆活动场合中使用。
3.提交电子版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300dpi、jpg格式)。
三、征集方式
稿件采取电子邮件投递方式,邮件请注明“协和学院10周年院庆标志征集”,并附上3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及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学生要注明所在学院和班级)、联系电话、邮箱以及地址。
投稿邮箱:xhyb@fjnu.edu.cn
联 系 人:杨竞雯
联系电话:0591—22868535
四、标志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
五、评审方式
作品将统一在专题网页上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10周年院庆筹备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六、荣誉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入围奖10名,奖励院庆纪念品。
七、其他说明
1.入围和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所有,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任何院庆活动及学院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院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2.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如果需要了解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及10周年院庆的有关信息,请登录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主页(http://cuc.fjnu.edu.cn/)。
4.本通知相关事宜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闻宣传中心负责解释。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新闻宣传中心                     文化产业系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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