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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8万元征集城市形象标识

作者:标志征集 来源:温岭新闻网 日期:2012/9/7 16:53:00 人气:

  2012年9月温岭城市有奖征集形象标识设计,奖金8万元,时间截止至2012年10月10日。详细征集规则如下

温岭城市形象标识征集规则公告

  温岭,位于浙江东南沿海、长三角城市群的南翼,是中国大陆第一缕阳光首照地。全市陆域面积926平方公里,人口119万,是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县(市)之一。海域面积1097平方公里,三面临海,有大小岛屿170个,海岸线长317公里,是全国海洋捕捞总量最大的县(市)。温岭块状经济发展蓬勃,是中国帽业名城、中国鞋业名城、中国小型泵业名城、中国小型空压机之都,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温岭还是一座充满传奇、敢为人先的新兴城市,是中国股份制经济发祥地,是民主恳谈的诞生地。温岭人文历史深远,境内有距今2000多年的东瓯古国遗址,有流传久远的石夫人的动人传说,有世界最大的人工开凿石硐群,是南宋著名诗人戴复古的故乡。
  为更好地彰显温岭城市特色,弘扬温岭城市精神,提炼温岭城市符号,塑造温岭城市形象,凝聚市民归属感和认同感,温岭市人民政府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希望关心和支持温岭的各界朋友踊跃参与。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温岭城市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国籍或注册地不限。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三、征集时间

2012年9月5日—2012年10月10日。
(应征作品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网上提交的作品,以网上记录的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充分体现温岭的城市特点,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3.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 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应征文件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含电子光盘)、《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说明》4份文件,任何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相关资料请应征者登陆温岭新闻网(http://www.wlxww.com)自行下载。

1.《温岭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 点击下载
应征者填写《温岭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是参加征集活动的必备程序。表中填写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在征集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递交的征集作品无效。应征者个人信息一概不得出现于设计方案中,违者取消参评资格。

2.《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 点击下载
应征者必须签署《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多人创作作品,由创作者共同签署承诺书。应征者若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授权机构公章。

3.《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含电子光盘)
应征作品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 设计尺寸:120mm×120mm。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为方便独立编号,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

4.《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说明》
应征者以A4规格纸张附上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城市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以简洁为宜。可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写。为方便评审,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说明。
《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含电子光盘)及《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说明》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六、作品提交

本次温岭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接受邮寄、当面递交、网上递交三种方式。邮寄时应征者提交文件请自行密封,包装表面请注明“温岭城市形象标识征集”。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温岭市行政中心)1307室
收 件 人:徐勇兵
电 话:0576—86223901(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邮 编:317500
电子邮箱:6052325@163.com QQ: 369876546
这是本次征集活动指定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无效。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承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评审流程

1. 资格审查。主办方按照有关规则遴选民意小组和专家小组成员。征集结束后,主办方组织对所有应征作品集中启封,统一建档编号,进行作品资格审查。
2.作品展示。通过资格审查的每一件应征作品,均在本次活动的官方网站上展示。原则上,三种方式送达的作品均可以在经过初审后在官方网站上展示,但如果应征者担心过早展示可能引发别人的抄袭,主办方可以考虑部分作品在一段时间以后再统一展示。应征者可以选择“立即展示”或“分期统一展示”。
3. 初选:在展示一段时间以后,主办方确定一个时间开始公开投票。每一个IP地址每天限投5票。通过投票推荐出10件作品。
另外由专家小组和相关组织推荐10件作品。
4. 复选。将上述20作品再次进行第二次网络投票,投票的前4名直接进入前10名。
另外,由民意小组及专家小组在上述20件作品中各选出3件作品进入前10名。(若有重复,从网络第5名起顺次递补,补足10件)。
5. 终选。复选产生的10件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家选出5件候选最终获奖作品。主办方将5件送审作品送经有关决策机构或决策者,确定1件作为温岭城市形象标识作品(注:若无合适的,温岭城市形象标识作品可空缺,但仍以优秀设计奖作品进行奖励),其余4件则成为优秀设计奖作品。主办者拥有决定温岭城市形象标识的最终权利。

八、奖励办法

1. 对成为温岭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奖励人民币8万元。
2. 获得优秀设计奖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千元。
3.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4. 主办方向成为温岭城市形象标识作品的创作者、优秀设计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5.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6. 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7. 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展示。

九、保密规定

1. 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应征者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2. 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温岭城市标识征集主办方存在任何关联。

十、 作品处理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十一、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以《温岭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的相关约定为准。作品自成为城市形象标识,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城标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二、其他说明

1. 主办方拥有温岭城市形象标识的最终决定权。
2. 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3.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原文详见温岭新闻网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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